陸配招團遊大陸後助選涉犯反滲透法 雄院認罪證不足判無罪
大高雄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蔡占萍,多年前自中國江蘇省遠嫁來台,遭控涉受中國大陸指示,於民國112年10月間招待30多人赴大陸旅遊,並鼓吹支持特定政黨候選人,雄檢依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案經雄院審理,認罪證不足判蔡女無罪,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蔡女民國112年10月間率團30多人到中國江蘇省南通市旅遊,參加者旅費為新台幣2萬500元至2萬3500元不等,金額與同類型旅遊一般市價行情相差無幾,且依證人證詞內容,當時雖有中國人士出席餐會,但蔡女及在場中國人士均未表示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政黨,相關事證不足認定蔡女在旅遊期間有影響成員投票狀況。
至於蔡女在旅行團群組張貼支持特定政黨候選人等部分,法官審酌蔡女距離該次旅程結束後近一個月才張貼文章,再依現有相關事證,難認貼文與旅遊有對價關係,另成員赴陸旅遊是否接受落地招待利益尚屬有疑,難認蔡女受滲透來源資助並利用網際網路為特定候選人宣傳等,相關罪證不足,判蔡女無罪,可上訴。
蔡占萍多年前從中國江蘇省遠嫁來台,曾獲移民署「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頒獎,全案起因她遭高雄地檢署查出涉受中國江蘇省南通市台辦人員指示,民國112年10月間率團30多人前往江蘇省南通市旅遊,涉以招待等方式作為要求成員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對價,另涉在通訊軟體群組向成員鼓吹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訊後遭檢方依涉犯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