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之亂】菸防法新規罰慘社群平台 業者:極權國家才事前審查貼文

立法院去年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法將電子菸、加熱菸納管,禁止各式類菸品製造、販賣、展示、廣告。本刊掌握,新規上路後,Dcard、Meta、Google等國內外社群平台業者苦不堪言,業者控國健署無限上綱擴張解釋法條,將「廣告」與「網路原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UGC)」混為一談,無差別開罰,意圖要求平台事前審查社群貼文,宛若極權國家,恐嚴重侵害民眾言論自由。

去年通過的《菸害防制法》禁止在網路或實體店內展示、販賣、廣告電子菸或其組合元件,國健署曾統計,今年1月至7月底全台22個縣市開出約370件處分,共開罰2,000萬元以上。然而本刊接獲爆料,《菸防法》新規上路後,挨罰的絕大多數都是網路平台業者,真正違規賣菸被罰的只佔少數。

本刊調查,國健署將Dcard、facebook、Youtube等平台都視為廣告業者,一旦國健署或地方衛生局在網路監測,發現社群平台上有使用者張貼電子菸、加熱菸相關貼文,就會截圖、對平台業者開罰,並通知平台下架,有業者今年內接到的罰單已破千萬元。

平台業者指出,不管是兒少性剝削或詐騙訊息,主管機關做法都是「發現、通知平台下架、未下架才罰」,例如衛福部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接到性私密影像遭侵害的申訴案後,會立刻轉給網路平台業者,通常業者會在24小時內移除;而今年7月通過的打詐專法也規定,網路平台上若有廣告明顯涉詐騙,經政府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下架,若未在時限內處理,才會開罰。

「但國健署做法跟別人都不一樣,現在是只要發現就直接截圖開罰!就算公文寄來的時候我們已經自行下架也不管,只要被截圖都罰」業者表示,大家都同意要跟政府一起守護國人健康,但現行執法方式實在太難配合;管制網路原生內容,也就是對用戶貼文進行審查,是件複雜又敏感的事,例如有網紅在脖子上掛電子菸,就算他沒抽、也沒口頭提到,但只要電子菸入鏡的照片或影片上傳社群平台,國健署就會認為這是在宣傳電子菸,直接對平台開罰、要求下架。

此外,國健署雖有整理電子菸、加熱菸相關的200多個關鍵字輔助平台業者判斷,然而本刊調查,國健署今年7月邀網路業者開會交流《菸害防制法》新規上路後的意見,會中Dcard代表就曾提到,關鍵字範圍過廣,包括「香氛」、「糖果」、「果汁」都是,Dcard光一個月跟「香氛」有關的文章就超過1,200篇、留言超過2,300個,「真的沒辦法做到事前審查」。

Dcard代表肯定國健署提供關鍵字是好意,但這些關鍵字卻被地方衛生機關拿來當裁罰基準,他說,Dcard甚至曾收到罰單上寫「平台留言出現了糖果、果汁等關鍵字」,問題是所有人都可以在Dcard 發文、留言,若真要將相關單字都設為屏蔽詞、一旦貼文觸及屏蔽詞就告訴使用者「因貼文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因此無法刊出」,這做法真的只在中國才看得到、民主國家沒有。

本刊掌握,露天市集的代表在7月那場會議中也提到,國健署提供的關鍵字存在一些很難設為全站阻擋的詞,例如「主機」;固然電子菸有主機,但PS5是不是也是主機?若業者要把國健署提供的關鍵字全都設為阻擋,會擋到一堆其實沒違法的商品;更何況關鍵字一直在變,就算業者用人眼找出來下架,只要下架前被截圖檢舉,一樣罰40萬到200萬,根本動輒得咎。

對於網路平台業者成挨罰主體,本刊掌握,國健署本月曾持續再找網路平台開會,承諾11月起接到的違規案件會暫列觀察、不立即開罰,視情況是否有改善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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