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離島居民買優惠機票 和解恐仍有詐欺刑責

律師表示,冒充離島居民購買優惠機票,除害航空公司損失而殃及無辜地勤人員外,恐觸犯詐欺得利罪。(許逸民攝)
律師表示,冒充離島居民購買優惠機票,除害航空公司損失而殃及無辜地勤人員外,恐觸犯詐欺得利罪。(許逸民攝)

離島居民購買機票往返戶籍地享有7折優待,但有不少不肖民眾不具離島身分,卻藉由各種漏洞瞞騙航空公司來享優惠票價,造成業者損失,甚至還轉嫁由民航員工承擔差額,律師直言,此舉恐觸犯詐欺罪,即使和解仍有刑責。

澎湖地區日前一名女子因出境逾2年而遭戶政單位依法除戶,卻仍持用離島居民身分證購買機票,並享有優惠,事後被民航局查出竟不認帳,導致航空公司無法請款而蒙受價差損失,經過多次溝通協調,最後追回款項。

對此,律師桂祥晟呼籲,切莫貪小便宜、以身試法,冒充離島居民購買優惠票,恐觸犯詐欺得利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且此屬非告訴乃論罪,即使和解仍有刑責。

依據民用航空法及離島建設條例訂定的《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辦法》,包括金、馬和澎湖等離島居民購買往返戶籍地機票,享有7折優待,並由交通部民航局補貼差價。

但地方人士透露,少數民眾出境逾2年遭除戶,或以舊證繼續冒用「離島居民」身分,欺瞞不知情的航空公司櫃台人員,順利買到折扣機票。造成航空公司事後向交通部民航局申請票價補貼時,透過戶政系統才發現有異,無法順利請領補貼,造成航空公司損失。

航空公司地勤人員無奈嘆道,不止坑騙,有的案例則是請款時間和戶政系統資料更新時間有落差,造成被迫吸收這差價損失。加上事後要到台北航警局提告,手續繁瑣,使得類似案件頻頻發生。

通常航空公司都透過電話追人,但有民眾知道是追款電話後,索性不接聽,業者說,到最後追不到款項,只好自掏腰包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