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戒嚴引以為鑑 馬文君:修《戒嚴法》限立院24小時內追認
韓國總統尹錫悅突襲實施戒嚴,戒嚴6小時,震驚國際!立委馬文君認為,同樣情況若發生在台灣,立法院無法快速反制,依法總統宣告戒嚴,應在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她主張修《戒嚴法》,限24小時內追認,並保護立委不受阻撓開會、自由投票、決議追認與否,才能完備制度。
馬文君在臉書po文表示,一夜混亂後,很替韓國人民高興,他們的民主自我修復了,國會議員不畏軍警封鎖,翻牆突圍,用各種方式衝進國會,快速否決無厘頭的戒嚴。如果這樣的事態發生在台灣,他們能不能一樣快速反制?
《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總統依法宣布戒嚴的權力,明定「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原狀。」
另外《戒嚴法》第1條規定「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第12條也明定「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時,應即宣告解嚴」。
馬文君說,《憲法》、《戒嚴法》賦予立法院制衡的力量,但問題來了,從「總統宣告戒嚴」,到「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的期間呢?依法,總統只要1個月內提請立法院追認即可,若休會期間,甚至要等到復會,未被追認的戒嚴期間,可能長達2、3個月!
馬文君認為,若台灣發生像尹錫悅這樣特殊事態?若是重演青鳥包圍立法院?或是軍警根據《戒嚴法》阻撓立委開會?存最好的希望,她願相信台灣民主,但做最壞的準備,她主張修《戒嚴法》完備制度。
馬文君指出,《戒嚴法》最後一次修訂迄今已75年,她建議《戒嚴法》應明定總統宣告戒嚴需在24小時內獲立法院至少過半數追認,未獲追認,或者未過半數,戒嚴失效;並明文保護立委在宣告戒嚴後,仍能不受阻撓開會、自由投票、決議追認與否。今天的尹錫悅,會不會是來日的賴清德?強調「制度,要比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