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運人士譚得志煽動罪終極上訴開審 終院押後判決
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指在2020年多次發表煽動言論,2022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當中11項罪名成立,是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發布煽動文字被定罪的案件。譚得志不服定罪,就3項法律議題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其中兩項獲得批准,案件星期五開審。
目前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在監獄服刑的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指2020年1月至7月期間,多次擺街站宣傳和參與遊行,叫喊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及“解散警隊” 等口號,並發佈煽惑憎恨中國政府等言論,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等14項罪名。
案件2022年經審訊後,譚得志被裁定當中11項罪名成立,被判監禁40個月以及罰款超過640美元。譚得志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去年3月初頒下判詞,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
譚得志再就3項法律議題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包括:1. 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是否屬於可公訴罪行,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和陪審團席前審理?2. 控方是否需要證明煽動罪的意圖,即被告有意圖煽動第三方使用暴力?3. 如控方不須證明煽暴意圖,控罪是否不合比例地限制言論自由並屬於違憲?
香港首宗煽動罪終極上訴開審
終審法院去年8月中就首兩項法律議題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案件星期五(1月10日)開庭聆訊,由5名香港本地法官審理,包括首席法官張舉能,3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海外非常任法官並沒有參與,名單與國安法首兩宗終極上訴的“呂世瑜案”,以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相同,本案亦是香港首宗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煽動罪案件。
案件開審前約有數十名市民在終審法院外排隊輪候旁聽席,包括法國及德國駐香港領事館代表,以及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等。
譚得志一方引甘地對煽動罪自述
代表譚得志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在法庭上陳詞,他引述印度聖雄甘地在1922年大審判中的自我陳述表示,“感情是無法被製造的,也無法用法律去規範,如果一個人對某人或制度沒有感情,他應該有自由充分表達不滿,只要他沒有打算、促進或煽動使用暴力”。
戴啟思表示,甘地當年同樣面對煽動罪的指控,而甘地在認罪前說出這番話,這正好闡述上訴方的立場,即是煽動暴力或煽動社會混亂,理應是政治言論的唯一界線。
戴啟思又表示,不少普通法國家已經裁定除非控罪包含煽動暴力意圖,否則煽動罪屬於違憲;英國樞密院近年的案例亦有明確指出,煽動罪在歷史上有侵害言論自由的風險。
律政司一方指煽動罪不須證煽暴意圖
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戴啟思的說法,等同認為如果沒有煽動暴力意圖,煽動罪就不合法地侵害言論自由,有如從後門重新引入煽動罪合憲性的問題。
常任法官李義亦表示,法庭未有就煽動罪合憲性的問題批出上訴許可,而香港法律條文亦已清晰界定甚麼言論屬於煽動,因此不存在條文合法性的問題。
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陳詞表示,譚得志一方呈上的樞密院千里達煽動罪案例,裁定煽暴或動亂意圖是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只是“附帶意見”,對香港法律沒有任何有意義的協助,他認為法庭需要考慮香港立法的情況。
周天行又表示,終審法院早前已經裁定煽動罪合憲,沒有侵犯言論自由,因此控方不須證明煽動罪具有煽惑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專家指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與否屬感觀問題
對於首兩宗國安案的終極上訴,以及今次譚得志煽動罪終極上訴的合議庭法官,都沒有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聆訊,有不透露姓名的法律專家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香港終審法院合議庭的法官組成,包括一名非常任法官,不過,這名非常任法官不一定是海外法官,至於不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國安案或者煽動案的終極審訊會否成為慣例,這位法律專家認為有待觀察。
法律專家表示,非常任法官只是佔終審法院合議庭的五分之一,即是較少數的意見,對最終的判決不會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與否,可能只是“觀感上”的問題。
法律專家說:一直以來香港的法官,例如一些外籍的或者是一些外國的、一些不是香港(本地法官),相對於他的委任沒有那麼受建制所影響的情況之下,可能“感覺” 會好一點的,但是就不是說反過來說,就是完全不委任這些 (海外非常任法官) 就影響到 (審訊) 的情況沒那麼好,我覺得委任 (海外非常任法官)會有好的影響,但問題只是“感觀上” 而已。
市民憂慮新煽動罪加重刑罰引寒蟬效應
譚得志被控的是《刑事罪行條例》第9、第10條俗稱的“舊煽動罪”,去年初港府完成有關中國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立法後,已訂立“新煽動罪” 取代舊有的多項煽動意圖罪條文,“新煽動罪” 訂明不須證明被告有煽惑擾亂公共秩序、或煽惑暴力的意圖,並將首次定罪的最高刑罰由監禁兩年,增加至最高可判監禁 7 年,涉及勾結外國勢力更可判監禁10 年。
到終審法院旁聽的香港市民吳先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對於23條立法後的“新煽動罪”,首次定罪的最高刑期由兩年大幅增加至7年,吳先生認為這是“殺雞儆猴”。
吳先生說:(當局)現在是將一個信息表達給國際社會,我們就是這樣做、就是挑戰國際的跌序。現在是一個價值觀之間的戰爭,一個西方的價值與中國之爭。不只寒蟬(效應),簡直是一個樣板的“殺雞儆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