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5人「顛覆國家」被判4至10年刑期 黃捷轟藍白:不譴責中共

(圖/翻攝黃捷臉書)
(圖/翻攝黃捷臉書)


香港45名泛民主派人士因「港版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4至10年刑期,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10年最重,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則被判4年8個月。民進黨立委黃捷在臉書嘆,在香港,只因為參與選舉,就會被起訴。對於今天香港民主派初選案的判刑結果,她要表達對港府的嚴厲譴責,也為死去的香港民主感傷。

黃捷指出,遭起訴的47人中,除2人無罪外,其餘45人中,以港大副教授戴耀廷遭重判監禁10年、刑期最重,黃之鋒則被判處4年8個月,其餘被告約4年以上。

黃捷表示,該案件是2021年,港府以涉違反《國家安全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爲由,逮捕參與2020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者,有47人被起訴。

黃捷說,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也是涉及《國安法》被告人數最多。香港人一直以來要求的,只是合理的選舉制度,這是屬於人民最基本的權利,但港府卻不斷打壓人民、侵害民主人權。

黃捷抨擊,上個會期,她曾經協助黨團草擬決議案,以立法院名義譴責中國,並聲援香港民主。可惜的是,藍白後來各自提出的版本中,非旦不譴責始作俑者中共,反而先痛罵台灣政府沒做好。

黃捷提醒國人,47人案中,幾乎包含香港非建制派的所有政治光譜,並沒有因為誰比較溫和,就能逃過一劫。面對中共極權,台灣人千萬不要再有不切實際的政治幻想,更要有意識地守護珍貴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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