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瓦斯鋼瓶押金引爭議 南竿北竿不同調

(中央社記者潘欣彤連江縣7日電)連江縣瓦斯鋼瓶押金問題近期再度成為焦點,南竿鄉祭出獎勵措施,鼓勵民眾更換鋼瓶;北竿鄉民代表認為,業者應全額退押金,讓民眾自由選擇使用何種鋼瓶。

南竿鄉長林志東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指標性示範住宅「仁愛147」於去年落成,考量民眾搬運與新購鋼瓶等需求,及舊鋼瓶的安全隱憂問題,並鼓勵民眾支付押金時應索取收據,故推出鋼瓶汰舊換新獎勵措施,且因預算足額編列,所以只要符合資格皆可申請,無限制名額。

根據南竿鄉公所公告,設籍南竿鄉民眾只要持今年1月1日以後,縣內業者開立之新型瓦斯鋼瓶押金收據,6月30日前提出申請,即可獲每瓶新台幣1000元獎勵金,每戶最多可申請2桶。若無意願申請押金獎勵,亦可選擇領取滅火器,但兩者僅能擇一。

民進黨籍北竿鄉民代表詹庭語昨天在Facebook指出,瓦斯鋼瓶爭議各鄉解決方式不同,莒光鄉由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以「存出保證金」方式,提供200支鋼瓶供周轉;南竿為鄉公所編列預算獎勵,看似優惠居民,但實際為圖利業者。認為業者應全額退押金,並讓民眾自由選擇是否使用新式鋼瓶。

有北竿鄉民眾今天透過縣府轄下馬祖日報「馬上處理」網頁投訴,指打電話給業者要求退還舊鋼瓶押金,但業者拒絕退還,要求消費者保護官介入處理。

連江縣消費者保護官洪獻章今天接受中央社電話訪問指出,為方便民眾辨識,日前已裁定傳統鋼瓶因購入時仍無定型化契約,故為買斷制;新型鋼瓶則適用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規定,為押金制度。買斷的傳統鋼瓶因年限等問題不敷使用,需更換為新型鋼瓶時,需重新支付押金。

洪獻章提醒,根據定型化契約,民眾支付新型鋼瓶的押金,需於解約時全額退還。而民眾支付押金或瓦斯費時,需主動向業者索取收據或發票,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業者拒絕開立,或告知押金需扣除折舊或檢查等費用,均為違法,可檢附電話錄音、往來訊息等明確事證,向消保官檢舉。(編輯:李錫璋)114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