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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AB車拒檢衝撞員警!通緝犯中彈身亡 家屬質疑執法過當

即時中心/顏一軒、葉孟秋報導

新北市板橋分局員警昨(6)日巡邏時,發現涉入竊盜等案的55歲凌姓男子開著懸掛失竊車牌的贓車,欲上前攔查時凌男卻加速逃逸,警匪從板橋至樹林上演3公里的飛車追逐戰,過程中駕駛一度開車衝撞警方,警方連開5槍制止,其中1槍打中凌男左胸,送亞東醫院搶救後不治。死者家屬今(7)日出面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後續會走法律程序討回應有的公道!

板橋沙崙派出所員警昨日11時在例行巡邏勤務中,發現一輛失竊的AB車,經攔檢不停一路從環河西路追至樹林區環漢路五段約3公里,沿途衝撞民眾;嫌犯因車陣被卡住後遭喝斥下車,但他拒檢並開車衝撞前方民眾機車與員警,警方連開5槍制伏,其中1槍擊中嫌犯胸口,送亞東醫院搶救後於下午16時許不治,而他身上被搜出毒品及數把刀械;至於坐在副駕駛的楊姓女子,亦因涉毒品案遭通緝,身上也被查獲毒品。

凌男的胞兄今日出面駁斥,凌男並未要去撞行人、機車或警察,警方當時的位置是在A柱的11點鐘方向,他的弟弟是等雙載的摩托車駛離之後,才會加油門走,而且還有「按喇叭」,如果他要蓄意撞人的話,他就不會有這個動作了。

據了解,開槍的是今年24歲的井姓員警,畢業於警察專科學校39期,畢業後分發到沙崙派出所服務迄今僅2年2個月,共被計嘉獎358次。

家屬認為,倘若凌嫌當時已無法控制情緒,抱持亡命天涯心情的話,他應該會直接衝撞騎機車的騎士,「他連一般平民就不會去撞他了,更何況是執法人員,重點是騎士離開之後,我弟弟轉彎駛離就中彈了,警方1秒鐘開5發子彈,就是一定要他死嘛!」

至於是否要申訴?家屬強調,凌男罪不及死,大家都有血有肉,哪個人不犯錯?他的前科如何都已經過去了,現在應該犯的罪是一些小事,接受法律(制裁)才是最好的!況且台灣的司法是無罪推定,他弟弟只是嫌疑犯而已,「現在還沒有判定,你就把人家打死了,這樣是對的嗎?」

記者追問,「井姓員警為什麼能直接朝擋風玻璃射擊,不先射輪胎?」家屬回應,警方解釋確實有先朝輪胎射擊,但因射不到才會把槍口往上,他質疑,「警察大學現在教警察舉槍的方式是這樣嗎?竟然沒辦法過關怎麼當警察?怎麼做人民保姆?」

家屬強調,昨天執法的畫面顯示,兩車距離不到10公尺,凌男駕駛的贓車車速也不到10公里,員警這樣射不到輪胎嗎?為何還要把槍口往上抬?而且該警局副所長昨天也說,就是因為射不中才上移槍口,但警方應是在凌男還在等摩托車駛離時,就下車拿槍托或是警棍敲擊玻璃,從車窗把嫌犯拉出來。

最後,家屬痛心地說,「員警是直接砰砰砰,1秒鐘開5槍,開什麼玩笑?也沒對空鳴槍啊,這一點就是執法過當,針對後續一切狀況,我們一定會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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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駕AB車拒檢衝撞員警!通緝犯中彈身亡 家屬質疑1秒開5槍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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