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暴力頻傳 立委、教團列舉3重大案件要政府提升作為

立委陳培瑜、陳雅琳與人本教育基指出。因不斷接到體育班、運動代表隊中的不當對待、性平事件陳情,並舉出3件重大案例。(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立委陳培瑜、陳雅琳與人本教育基指出。因不斷接到體育班、運動代表隊中的不當對待、性平事件陳情,並舉出3件重大案例。(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日前立委陳培瑜、陳雅琳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指出因不斷接到體育班、運動代表隊中的不當對待、性平事件陳情,並舉出3件重大案例,表示這樣地侵害行為更加直接、猖狂,更伴隨著學校的漠視、主管機關的不重視,形成運動員在未受保護的情形下,必須在充斥暴力的環境中生存,進而認同、甚至複製暴力,使傷害一再發生。他們要求,行政院必須從中分析事件處理的疏失和不足,並與教育部和即將成立的運動部研擬,明文禁止運動與體育訓練中的暴力、不適任教練要退場、應建立教練倫理規範、兒少體育教練要有專業等,確保兒少免於一切形式的身心暴力侵害。

人本及立委指出,台南市南英工商體育班籃球隊劉姓教練,長期辱罵學生、嚴重體罰學生,還罰跪整個晚上、平板支撐2小時、罰站、用穿過的襪子塞學生嘴巴、用洗馬桶的水管塞到學生嘴中灌水、耳朵塞衛生紙、不准吃晚餐,並且對學生以掃把、木棍打手臂、甩巴掌、用腳踹及踩、拿鞋子打臉、用碼表甩背跟頭致流血、用藥球砸頭、朝學生丟擲物品、沒收手機、錢包和存摺;甚至命令學姊們推、用腳踢、用拳頭打學妹,更恐嚇學生不得將此事傳述出去,否則會找黑道修理等。現經台南市社會局以違反兒少權法「對多名兒少為肢體暴力及精神暴力行為」裁處公告姓名並罰36萬元。

人本及立委表示,國教署收到校安通報,到底有無列管、追蹤調查後續?體育署為何可以讓學校不調查,就自己開考績會懲處草草結案?而調查階段時,人本曾發函提醒國教署與體育署,此案情節從一位受害者延伸至幾乎全隊學生皆疑似受害,很有可能更多受害者早已畢業、退隊轉學,應督導學校調查小組全面普查劉教練教過之學生,以還原事件真相。然而,體育署與國教署都沒有正面回應,最終也沒有進行任何普查程序。

人本及立委質疑,學校的社政通報與校安通報落差長達四個月,台南市社會局為何沒有主動裁罰學校延遲通報?明知案件嚴重,為何沒有告發「妨害兒童發展罪」?並在基金會要求以《兒少權法》第112條第2項提出獨立告訴時,台南市社會局也拒絕提出。國教署、體育署、台南市社會局也徹底失職!

此外,桃園青溪國中棒球隊在2019年遭監察院調查揭露,陳姓總教練長達兩年持續體罰學生打身體(包含手心、耳光、頭、屁股、大腿、前後背等)、交互蹲跳、半蹲、罰跪、蛙跳、兔跳、學鴨子走路、提水桶、單腳支撐地面等動作;一排一排的打全班學生巴掌、剛睡覺就被叫起來罵或是集合(最長罵1個小時)、伏地挺身全班一起撐(最長30分鐘)以及羞辱性懲罰(掛牌子、罵難聽的話、剃光頭)。且其身為總教練,知悉隊上外聘教練對多名學生為強迫親吻、手交之性騷擾、性侵害行為,竟長期放任不處理,使學生持續受害。上述情形經桃園市社會局以違反兒少權法裁處罰鍰6萬並公告姓名。

後經監察院糾正,學校調查後以決議陳教練終身解聘回應;然而,陳教練卻透過教師申訴成功,改為解聘兩年。陳教練之所以能申訴成功,是因為學校引用條文錯誤,申訴委員會甚至明確提醒學校,可以改用「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相關機關查證屬實」,重做終身解聘處分;但學校卻毫無理由,自行減輕為解聘兩年,桃園市教育局竟也未進一步追蹤或督導,讓教練被輕放。甚至在兩年禁止擔任教職的期間中,陳教練仍能在高雄某國中繼續任職,根本毫無管制。

另外,2023年,高雄市某國中體育組長被舉發,對體育班男學生以捏乳頭方式處罰,受害者橫跨四屆,且幾乎每屆的學生都表示,全班的同學都被捏乳頭過。然而,當學校接獲性騷擾事件檢舉時,卻不願意普查,甚至以「是捏身體時不小心捏到了」「學生的感覺是痛,不是不舒服」而認定不成立。兩度申覆後雖然成立性騷擾,但學校的作為對受害者二度傷害,以至於許多孩子放棄追究,組長最終只受記過處分。

過去也曾發生,宜蘭某體操館游姓教練會趁練習時脫掉選手褲子、戳屁股,甚至在調查時表示:「又不是只有我,也有人把小孩全身脫光的啊!」;台南某實驗中學體育組長因球員交女朋友,要球員選擇剃光頭,或要被在生殖器上畫畫,長達三年。

上述的案例中,台南籃球隊的多個受害學生,在調查中認為教練的行為都是「合理的」,桃園市棒球隊在調查時,也有學生問卷寫下:「教練的行為都是為我們好」「是因為學生犯錯教練才會處罰」。這凸顯了暴力真正的傷害,是會讓人認為要依賴暴力才能成長,抹去對他人和對自己的信心。

人本及立委表示,監察院三年前曾就體育班、運動代表隊性平事件頻傳,且與教練特殊依賴關係、權力不對等社會文化結構,與普通班學生存在殊異性;要求教育部應正視,加強對運動教練的監督管理、針對運動選手提供適宜的性平教育、改善健康管理、學習管理與生活管理等三大層面之制度,發展運動科學化及專業醫療防護。

而教育部回應監察院意見的機關作為,僅有在通報系統上的身分欄位,增列「體育班學生」「運動代表隊學生」「專任運動教練」「計畫型教練」及「外聘社團教練」,以及出版一本有關身體活動的性平指導手冊。然而如果真的要改變體育班的生態、提升教練對待選手的方式和意識、真正終止暴力,這些措施的力道實在是不足。

人本及立委說,行政院即將在明年成立「運動部」,提出諸多運動發展願景,但對於體育班、學校運動代表隊中長期監管不足、暴力頻繁發生,卻看不到有任何杜絕體育暴力的政策和預計作為。安全保障不分運動種類,上述的規範應不只針對特定體育團體,非特定體育團體也必須納入。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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