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車連環撞!駕駛還原事發經過:肇事者疑打瞌睡
記者王紹宇、楊順全、朱怡蓉/綜合報導
國道發生11車連環撞,導致2人死亡。經國道警方的調查,第11輛聯結車陳姓駕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撞擊前方10部車輛,其中有受害駕駛表示,在國道上就發現陳姓駕駛疑似打瞌睡。國道警方表示,連環撞通常是最後一台車相關責任比較大,但還要依行車順序是否保持行車距離來判定。
國道重大車禍,11台貨車、聯結車和客運、小客車撞成一團,當時前面也有另外一起車禍事故造成了回堵,其中一台被撞的駕駛這樣說。
受害駕駛:「我超車的時候發現,好像是在稍微有點打瞌睡,他車子會偏。」
被害駕駛口中打瞌睡的就是車禍中最後一輛物流車,58歲的陳姓駕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
國道警察岡山分隊小隊長任國強:「車子就在靜止狀況,第10台的時候他是有剎車,這件的肇責就是一般,後面那一部、最後一部(車)。」
救護人員(2024.10.28):「受傷有幾個?」
連環車禍狀況多,去年國道3號發生6車連環撞,場面怵目驚心,有車被撞到90度側翻,以當時狀況車輛都在移動,初步認定車禍的起因是後車聯結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其他民眾:「C撞上去,才造成B撞到A,所以應該由C負責這樣。」
另外還有這一種狀況,台南有轎車逆向衝撞,導致行徑間的2台汽車、4台機車毀損,除了逆向的車輛有肇責,其他受害車輛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恐怕也有責任。
國道警察岡山分隊小隊長任國強:「兩部車他們已經先撞到了,先撞到了,我第3部再來撞,中間這第2部的時候導致這第2部再往前再撞(第1部)一次,這樣的肇責,就是肇因就是說,後面兩部車都有那個責任,來賠償前面這一部車。」
行徑間的車輛就要考量到是否有保持安全距離、還有行車順序,搭配組合下來可能性非常得多,連環撞到底誰要負責?肇責分析,會因為波及的車輛越多越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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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騎車或行走,請多留意路況,並與【大型車輛】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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