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預告 廣徵各界意見
經濟部今(十二)日預告「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太陽光電除小型屋頂之躉購費率持平外,其餘級距維持穩定降幅;小水力發電新增1至100瓩費率級距,以反映不同規模之成本差異;另針對躉購費率之各項獎勵及配套機制部分,則全數延續,持續提供多元設置誘因及加速推動再生能源設置。
經濟部說明一一四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重點如下:
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維持區分上下半年二期,屋頂型1瓩以上不及10瓩,第一期維持一一三年度第二期費率水準;其餘分類級距之費率予以調降;整體第一期(上半年)費率介於3.5337元/度至5.7055元/度。
二、風力發電:維持一一三年度費率水準,其中,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
三、生質能發電:維持一一三年度費率水準,其中,沼氣(有厭氧消化設備),躉購費率每度7.0192元;整合原農業廢棄物與農林植物之躉購分類為「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其他分類之躉購費率為每度2.8066元。
四、廢棄物發電: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維持一一三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五、小水力發電:新增1至100瓩費率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9548元,其餘級距躉購費率維持一一三年度水準,即100瓩以上不及500瓩、500瓩以上不及2000瓩、2,000瓩以及不及20000瓩,躉購費率分別為每度4.8936元、4.2285元、2.8599元。
六、地熱發電:維持一一三年度費率水準,其中,不及2000瓩,躉購費率每度5.9459元、2000瓩以上,每度5.1956元。
七、海洋能發電:維持一一三年度費率水準,每度7.3200元。
經濟部補充說明,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方向及實務需求,本次預告躉購費率草案將農業廢棄物與農林植物整合為「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並歸類至生質能類別項下,併同調整生質能躉購分類名稱,以茲明確;另有關浮動離岸風電躉購費率部分,現階段國內外成本案例資訊相對有限,將持續蒐集探討國內外案例資訊,納入費率審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