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合資買彩券中頭獎 「無證明」被課稅近4千萬
日前有2位民眾合資500元購買彩券,中了6.31億元頭獎,無奈2人無法提出合資證明,除了扣繳20%所得稅,還多繳了近4000萬元的贈與稅。不少民眾就疑惑,合資證明如何提供?台彩回應,建議拍照存檔彩券正本,或是Line對話紀錄,後續交由國稅局認定。
獎金逾5千元要課稅 「無合資證明」還要付贈與稅
當事人因為每年尾牙都抽中大獎,同事便找她合資買彩券,沾沾好運,合資500元買5注電腦選號,結果真的中了頭獎6.31億元,但2人卻因為提不出合資證明,除了扣繳20%的所得稅之外,還必須再課近4000萬元的贈與稅,扣稅後2人分別獲得2.79億以及1.86億元。
因提不出合資證明,還必須再課近4000萬元的贈與稅,各得2.79億以及1.86億元。圖/台視新聞製圖
根據財政部規定,公益彩券獎金屬於分離課稅方式,獎金課稅門檻超過5千元,需按給付金額,扣繳20%所得稅,如果民眾合資投注彩券,要記得 留下「合資證明」。
律師建議拍照存檔彩券正本,或者留下Line對話,或者書面約定多少人、多少出資金額等證明,供日後國稅局查核審認,保障自身權益。
台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