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收10萬幫尋仇 狼牙棒當街狂毆打到骨折濺血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天津路一一二年三名惡煞持狼牙棒把人打到骨折、濺血,經查施姓男子收十萬元委託尋仇,找蘇姓、吳姓同夥持狼牙棒、鐵鎚,當街把葉姓男子打鮮血淋漓;台中地院痛斥三人釀社會恐慌,暴戾之氣甚巨,依重傷害未遂罪各判四年一月至四年三月不等。
起訴書指出,施男因身分不詳綽號「阿榮」之人和葉姓男子有金錢糾紛,施受阿榮以十萬元委託再找蘇姓、吳姓男子要一起去毆打葉,三人一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五時多開車到台中北區天津路,先碰撞葉的車製造假車禍,趁葉下車查看時,施上前勒住他脖子,吳、蘇再分別持狼牙棒、鋁棒及榔頭痛毆葉一頓,不顧葉的妻子旁尖叫制止,把葉打到右手、左腳骨折,全身多處撕裂傷,鮮血淋漓。
台中地院先前已依重傷害未遂罪,各判施男、蘇男有期徒刑四年三月、四年一月;吳男部分另案審理。中院開庭時,吳坦承客觀事實,辯稱沒有重傷害犯意,其辯護人稱他拿狼牙棒毆打葉,雖偶有揮打身軀,但好幾次是針對葉男的布鞋鞋底揮打,且葉身軀經診斷沒有任何傷勢,應無重傷害故意。
法官查,吳等三人拿榔頭、鋁棒、狼牙棒,都是質地堅硬、殺傷力強大金屬凶器,根據監視器畫面,三人揮打葉四肢十幾下,凶器打中葉男時還發出響亮打擊聲,葉四肢都濺血,行凶過程長達十幾分鐘,釀葉多處骨折,顯有重傷害不確定故意。
法官審酌,吳和葉不認識,僅因他人糾紛及為取得報酬就傷人,又在人來人往路旁圍毆、追逐,其等展露暴戾之氣甚巨,造成人心恐慌,犯後又避重就輕,依重傷害未遂罪判他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