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樓以上住宅注意!元旦起「少做一事」最重罰30萬元
為加強建築物安全管理,國土署公告自2025年元旦起,6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將納入公共安全申報範圍,建物所有權人(管委會)或使用人應每4年申報,未按時申報將依《建築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國土署表示,考量集合住宅人員進出相較單純,「6大公安申報檢查項目」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以及緊急供電系統,可能因人為違規或設施維護失常,因此列入年度公安檢查項目。
國土署提醒,檢查項目除前述6大項外,一般常見外開防盜鐵門是否妨礙樓梯避難,正是公安檢查重點之一,目的是確保民眾進入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應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以確保生活空間與環境安全。
集合住宅大樓公安申報懶人包。(圖/翻攝自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針對公安申報頻率,國土署表示16樓以上集合式住宅每2年申報1次;8樓至15樓每3年申報1次;6樓至7樓每4年申報1次。如未依規定申報,可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裁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8條第4款,裁罰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另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地方政府應針對11樓以上建築物逐案清查,只要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安全設備有一項檢(複)查不合格,即屬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要求一律在2年內成立管委會,若逾期未成立,可按戶裁罰最高20萬元罰鍰,意即如社區有100戶,最高罰2000萬元,且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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