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第4度裁定2億元交保 新北地檢再提抗告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不法獲利新台幣16億元、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3日第4度裁定交保,交保金提高到新台幣2億元,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戴電子腳鐐8個月。郭哲敏當天籌足保金,下午辦保完成。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再提起抗告。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不法獲利新台幣16億元、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3日第4度裁定交保,交保金提高到新台幣2億元。郭哲敏當天籌足保金,下午辦保完成。新北地檢署16日表示,依法再提起抗告。(中央社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不法獲利新台幣16億元、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3日第4度裁定交保,交保金提高到新台幣2億元。郭哲敏當天籌足保金,下午辦保完成。新北地檢署16日表示,依法再提起抗告。(中央社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10日辯論終結。檢方指出,郭哲敏涉嫌經營博弈網站,獲利16億餘元,另涉地下匯兌經手金額至少達217億餘元,依違反賭博、組識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向法院求刑15年。檢方認為,共犯張旭昇為犯罪集團核心,求刑10年,案件定於5月29日宣判。

郭哲敏涉案後潛逃到泰國,民國112年8月遭警方解送回台歸案、羈押禁見。郭哲敏去年獲合議庭2度以5000萬元交保、1度以1億元交保;張旭昇交保金從30萬元、500萬元,最後增加到1000萬元。檢方3度抗告成功,去年11月27日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郭哲敏、張旭昇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月。

由於郭哲敏、張旭昇羈押期將滿,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3日上午評議,本案關於郭哲敏和張旭昇部分已審理終結,裁定郭哲敏、張旭昇分別以2億元、2000萬元交保。2人限制出境出海,施以電子腳鐐監控,每天上午9時、晚間9時,在限制住居處持個案手機拍攝面部照片,並同步傳到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各1次。

郭哲敏13日下午1時30分籌到2億元,下午3時開始設定電子腳環設備監控,下午5時30分許從地院離開。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認郭哲敏、張旭昇有逃亡及勾串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