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1億交保被撤銷 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先前曾潛逃海外,在泰國被逮押解返台。(圖:調查局)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先前曾潛逃海外,在泰國被逮押解返台。(圖:調查局)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先前以新台幣1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電子監控。經檢方再提抗告,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新北地方法院今(27)天裁定郭哲敏羈押禁見。此外,同案郭哲敏的小弟張旭昇原本以1000萬元交保,也改裁定為羈押禁見,兩人當庭被法警上銬,還押看守所。

新北地院審理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及地下匯兌案,合議庭上月裁定郭哲敏和張旭昇分別以5000萬元、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改裁定郭以1億元、張旭昇1千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院昨天再撤銷發回更裁。

高院裁定指出,郭哲敏、張旭昇兩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亦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新北地院裁定命郭哲敏、張旭昇各以1億元、1千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施以電子監控等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兩人絕無逃亡可能,不無疑問。

高院續指,郭哲敏、張旭昇兩人之間以及張旭昇與其他同案被告之間,是否無串證可能,新北地院原裁定並未妥適說明,亦有不當。這不是郭哲敏涉案被押後第一次交保,他因涉地下匯兌、洗錢等案,卻在搜索前逃出國,檢調去年將他從泰國解送回台,聲押禁見獲准。

去年11月追加起訴後,合議庭裁定將郭哲敏、張旭昇兩人羈押禁見,兩人直到今年4月才獲交保,檢方隨即抗告成功,兩人5月再度被羈押直至11月,合議庭認為兩人已無羈押必要,再次裁定交保;檢方又抗告成功,新北院於11月18日裁定兩人保金各加一倍,郭哲敏1億元、張旭昇1千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