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 使用43年道路遭私有化 居民憂衝擊通行與公安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二段139巷的道路,居民使用逾40年,歷經多次訴訟後,最終去年獲最高法院判決市府敗訴,認定該地為私有、恐遭封閉,地方憂心通行與安全大受影響。無黨籍市議員李翁月娥認為「政府必須負最大責任」。三重區公所則表示,將持續與地主溝通。

位於新北大道二段139巷與141號之間的道路,早年原為「大有街」既存巷道,三重市時期公所曾協助開闢並持續鋪設維護,附近住戶已使用逾40年,近來卻因產權之爭陷入封路危機。據三重區公所與新北市城鄉局資料顯示,該巷道並非計畫道路,且土地屬私有,市府歷經2019年至2024年纏訟,最高法院判定土地歸地主所有。

李翁月娥接獲居民陳情後,多次強調「政府必須負最大責任」,質疑官方當初未確保巷道公用權,導致居民行之有年的出入口如今恐被封閉。她指出,若日後發生火警或災害,救援車輛無法及時進入,恐重蹈2003年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的覆轍,呼籲市府汲取教訓,不得讓43年通路的封閉成為公共安全隱憂。

三重區公所表示,為維護民眾公益,2019年迄今已多次提起訴訟,三審最終敗訴。雖然去年確定敗訴,公所依然於今年1月17日辦理說明會,對外解釋全案緣由及訴訟過程,並表態將持續與地主溝通,希望能取得合理使用或通行安排。

市府預計3月20日再次召開跨局處會議,由副市長朱惕之擔任主持,邀集相關單位協商。李翁月娥強調,涉及公共安全與居民通行權,若政府再度失職,勢恐引發更大反彈。她要求市府務必提出完整的替代方案,包括是否能以徵收或補償方式取得該土地,讓居民不必再度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