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拖行警長致死 殺人罪起訴
女子陳嘉瑩去年9月30日毒駕將車輛違停在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前,因車輛車牌註銷被巡邏經過的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盤查,陳拒查、劉遂以手抓方向盤欲阻止陳逃逸,陳卻拖行劉宗鑫至前方路口後撞向路中央捷運施工護欄,導致劉傷重不治。陳女被新北地檢署認定有殺人意圖,依殺人罪起訴。
檢方調查,陳嘉瑩在施用安非他命、愷他命與依托咪酯後自三峽區開車到土城區,在晚間10時許時許將車輛違停在地檢署偵查大樓前。約20分鐘後劉宗鑫與所內楊姓警員巡邏經過,見車輛車牌已註銷遂上前盤查,劉眼尖發現陳女包包內有疑似毒品得東西,要求她下車,未料陳女拒絕還把手放在方向盤上,劉宗鑫擔心她跑掉便將手伸入陳女駕駛座窗戶、放在方向盤上。
陳嘉瑩見劉宗鑫握住方向盤,改以右手轉動方向盤、猛踩油門向前疾駛,劉伸手抓住陳嘉瑩衣領、左手臂與駕駛座車窗玻璃,並大聲喝令下車,陳嘉瑩不理會,以S型方式沿著金城路持續加速逃逸,並在行經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路口時,用車輛向左撞擊捷運施工護欄,使垂掛在車窗旁的劉宗鑫背部撞上護欄墜落在地,劉因多處外傷骨折,出血死亡。
認識劉宗鑫的人說,劉做事認真、待人和善,對於英勇殉職十分不捨,告別式上獲新北市長侯友宜頒發褒揚令、警政署長張榮興則追晉劉宗鑫2線3星組長。
陳嘉瑩隨後被補,檢察官認定有不確定故意殺人意圖,依殺人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