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台灣美國馬來西亞製正丁醇 續徵反傾銷稅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7日電)中國商務部今天公告,自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台灣、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先前中國已於2018年12月29日徵收這項反傾銷稅,去年期滿前又「應本國業者申請」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根據中國商務部官網公告,台塑生產的正丁醇將被徵收6%的反傾銷稅,其他台灣業者生產的正丁醇則將徵收56.1%的反傾銷稅。
公告提到,中國商務部於2018年12月28日發布公告,決定自同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台灣、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到2023年12月22日,應中國「正丁醇產業申請」,中國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自同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台灣、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後,作出上述決定。(編輯:呂佳蓉)1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