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驗車廂6監視器 凶嫌辯長髮哥因奪刀才受傷

洪男今年五月間犯下中捷殺人案,台中地院26日開庭,洪嫌(中)出庭時否認殺人犯意。(記者陳金龍翻攝)
洪男今年五月間犯下中捷殺人案,台中地院26日開庭,洪嫌(中)出庭時否認殺人犯意。(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高雄市二十歲洪姓男子今年五月二十一日預藏菜刀、水果刀,在中捷車廂隨機砍人,造成呂姓高中生還有「長髮哥」許瑞顯受傷,台中地院二十六日開庭勘驗車廂監視器畫面,涉案洪男主張,「長髮哥」許男受傷是因奪刀造成,他沒有傷人犯意,檢方則指洪男偵查中已承認第一次揮砍已傷許男;針對疑義,院方將傳喚許男到庭釐清。

中捷隨機砍人案,二十六日上午在台中地院開庭,由審判長陳韋仁、陪席法官陳嘉凱、受命法官吳逸儒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一共勘驗六段案發時捷運車廂內的監視器畫面,洪男與律師對相關的勘驗畫面記載無意見,不過對於「長髮哥」許瑞顯臉部的傷勢是何時造成有爭執。

洪男的律師主張,從勘驗車廂監視器可以發現,許瑞顯受傷是在與洪男爭奪手上刀械時而受傷。洪男也說,印象中,許瑞顯的傷勢的確是在爭奪刀子的時候發生,並非有傷人犯意。

洪男並稱,他印象中,許男傷勢是在奪刀時候發生,他記憶中對方都是臉部有傷勢,但當時自己吃了藥物,被奪刀後他撿起地上另一把水果刀,後面就沒有記憶了。

檢察官提出,根據許男先前偵查中證述稱,他被洪男第一次揮砍時就受傷,之前洪男對犯行已承認,現在卻爭執是過失傷害與不確定犯意,聲請許男出庭作證。

合議庭審理後,審酌洪男及辯護人辯詞有疑義,認定有傳喚證人許男必要,訂於十二月十七日再開庭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