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政策與一中原則
最近一中原則的話題又熱鬧起來,綠營正在熱火朝天的駁斥大陸官方新聞稿,甚至還替新加坡政府來「闢謠」,那就有必要對這一問題作一番文字考據。
原則和政策分別代表的含義不同,前者側重抽象概念,用以指導政府的戰略、方針和政策,換言之,政策才是政府執行層面可以實施的具體內容。所以,各國政府在官方文書使用「一中政策」一詞並無問題,這才能體現各國政府的主體性。但站在中國大陸一方來看,一個中國是核心利益和基本原則,是與各國建交的基礎,也是衡量各國對中態度的標尺,因此更側重於用一中原則來形容。最近大陸外交部接連要求歐盟、加拿大等國恪守一中原則,其表述邏輯也是建立在此基礎上,而這並不等於大陸一定要求這些國家必須使用這一表述。
另外,對大陸而言,一中原則經過歷史的沉澱也已形成清晰而具體的內容,那就是學界總結的一中三段論,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接下來真正的問題就在於,各國政府所奉行的一中政策,跟大陸的一中原則是否相同,以及有多大區別。
新加坡學者莊嘉穎去年發表文章梳理各國政府有關一中政策的表述,總結九種方式。第一種就是全盤接受大陸說法,總計有51個國家;第二種有9個國家,是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主張;第三種是16個國家,用詞是注意到;第四種有4個國家用理解和尊重表述;第五種只有俄羅斯,是尊重並支持;第六種只用尊重來表述;第七種是美國的表述,其用詞跟第二種類似都是用承認,不過美國承認的是中國立場,而不是其他國家使用的主張一詞;第八種有41個國家,只提及PRC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但未對台灣有所著墨;第九種更有意思,既沒有承認PRC的唯一地位,也不提台灣歸屬,總計有27個國家。
這次陷入爭議的新加坡恰好就是第九種,新加坡與大陸的建交公報只是簡單說明雙方要互設大使館。但這並不等於這類國家在一中問題上不選邊站隊,實際上,在後續高層互訪所發布的聯合公報或聲明,大陸通常都會要求各國對一中原則專做確認。以新加坡為例,2000年時任總理吳作棟會見江澤民,吳作棟就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新加坡政府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會後兩國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雙邊合作的聯合聲明》是正式法律文書,其中就載明新加坡對一中三段論的三處表述皆使用承認一詞,可謂最為清晰無誤的表述方式。
換言之,無論新加坡將之稱為一中原則還是一中政策,其內容都跟大陸所主張的一中三段論毫無二致。這次新加坡總理黃循財更是闡明新加坡反對台獨,其態度比只肯說「不支持台獨」的拜登要更加清楚明確。所以,與其糾結於原則和政策的詞彙差異,不如看看其內容細節,就知道相應國家的態度,其實沒有多少炒作的模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