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傳「這天」偵結! 柯文哲「最重可判處無期」陳佩琪、黃珊珊是證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遭羈押113天,因27日是同案被告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最後期限,據傳明(26日)北檢將偵結起訴柯文哲等10多人。根據《中時》報導,柯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全案超過20名被告,但部分被告將因不知情、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而柯妻陳佩琪、立委黃珊珊、昔日心腹蔡壁如都是證人;至於前鼎越董座朱亞虎、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因供出案情,可能轉汙點證人,將獲檢方請求減刑;柯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人在國外未到案遭通緝,不在起訴範圍。
柯文哲等人涉犯罪名包括《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刑法》公益侵占、背信、《洗錢防制法》、《政治獻金法》等罪,他也將成為因涉貪遭羈押並被起訴的第一位卸任台北市長,若違背職務收賄罪成立,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目前柯文哲、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時任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5名被告在押,檢方明早起訴後會將5人移送北院審理,北院將抽籤分案,決定承審受命法官的合議庭,由合議庭訊問後裁定是否羈押5人。法界認為,檢方在羈押期限前夕偵結起訴,策略應是盡量壓縮法官閱卷時間,讓柯等人在羈押期滿後再繼續遭法院羈押,加上起訴罪名包括洗錢罪,北院將分案由重金專庭法官承審,檢方亦有藉機「挑選支持檢方見解的法官」審理的意味。
至於檢方懷疑柯文哲另涉北士科、魚果市場、南港轉運站BOT、台智光等4案,已發交廉政署立案偵辦;而柯等人違反《政治獻金法》行政罰部分,檢方擬函請監察院裁罰。
※中廣提醒: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