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三法」解方總統府首表態...排除「不公佈、不副署」!潘孟安:合法合憲下國會改選是選項之一
立法院20日通過爭議三法,總統賴清德於臉書發文表示「要用更大民主解決」,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今(25)日赴立院詢答時說,「總統身為憲法守護者,會依法公布法律」,政院也應該副署;至於政院是否提復議,總統府予以尊重,公投部分「總統沒有這樣說」,但國會改選也是選項之一。
立院於上週五院會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3部爭議法案,賴清德總統於臉書發文指出,立院強行通過的三項法案,未經充分討論、無視民意,不僅剝奪了人民監督的權力,更是侵害司法獨立,「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未來,希望我們一起匯聚更大的力量,守護民主台灣。」
而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今日赴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列席備質詢,立委問及,「憲法訴訟法」草案上週三讀通過,賴總統會公佈這些法律嗎?潘孟安回應,總統作為憲政守護者,當然會依法公布,總統府昨天下午有收到立法院咨文,但目前還沒進入到程序。
但對於行政院是否會提覆議,潘孟安說,他不能代表行政院來說話,這要尊重行政院。
被問及「更大的民主」是否指的是公投?潘孟安回應,這是媒體揣測,「賴總統沒有這樣說」,在合法合憲的前提完成程序,是目前最主要的前提。
潘孟安並說,會發表「最大的民主」如此言論,是認為立院在通過三法的過程中,在合法合憲上有部分不同意見,因此將在合法合憲的大前提下,進行更民主的方式,例如行政院提覆議、釋憲與否,都要在合法前提下。
潘孟安並說,有立委提到是否用公投,這也是媒體揣測;潘孟安直言,「更大的民主」是未來蓄積更大能量,下一次能讓國會改選,讓大家有更大的席次,讓國會改變,這也是選項之一,未來都會用這些方式,用合憲合法的方式處理。
也有綠委詢問,憲法第37條,行政院若沒有副署,法律無法公布;憲法第72條規定,總統應在收到立院通過法律十天內公布,可否選擇不公佈?
對此,潘孟安強調,「不公布不會是選項,總統身為憲法守護者,會依法公布法律」,至於行政院是否會不副署?潘孟安說,總統有要求會,且行政院在憲政設計上也應該副署,否則會打臉總統。
(圖片來源:總統府、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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