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停復保自12/23起廢止 醫改會:肯定落實健保精神,需善盡告知責任
衛福部昨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今(12/23)日起廢止健保停復保,意即許多旅外國人的健保不可停保或復保,出國超過6個月仍要繳費。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肯定政府終止停復保制度,全民健保與商業保險不同,長期住在台灣的居民才是優先保護的對象,也呼籲政府要善盡告知制度改變的情形,保障民眾權益。
根據健保現行規定,健保保險對象若失蹤未滿6個月,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停保期間其眷屬應該改以其他身分投保;不過,曾辦理出國停保者,應於返國復保後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
但有民眾不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而憲法法庭於2022年12月23日判決,健保停復保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宣布違憲,若仍認有維持此制度必要性,應該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並給予相關機關檢討期,否則應於2年後失效。
使得衛福部昨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須持續繳保費;已停保者維持停保,但返國當日復保後不再可停保。
醫改會在臉書表示,停復保規定帶來許多旅外國人可以出國停保、返台復保的便利;但旅外國人停保後,就不需續交保費,直到回台時復保並補繳費用,就能使用健保看病。根據國內研究通常會回國看的是在國外較高價醫療,故而引發各界質疑不公、違反「健保量能付費、危難共擔精神」。
醫改會長期主張,全民健保與商業保險不同,長期住在台灣的居民才是優先保護的對象,若旅外國人可能沒有負擔對等義務,卻享有和台灣人相同的就醫權益,就可能引發有違公平保費繳納的質疑。
醫改會呼籲,對於目前尚在停保階段的旅外國人,政府不但應維護其權益,也需善盡告知制度改變的情形,避免如過去發生一只行政文書通知,但民眾沒有收到,進而造成龐大欠費的狀況。
更多太報報導
12/23起不能停保 旅外國人健保資格QA一次看
健保停復保制12/23走入歷史!石崇良:未來旅居國外仍要繳保費
衛福部爆多起霸凌 邱泰源急下令組調查小組:一周內完成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