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去函南投議會「解除史雪燕公職」 中配參政權再掀討論

前議員史雪燕(右)曾因女兒涉社會案件成為話題人物,如今因中配參政議題再被提起。(翻攝畫面)
前議員史雪燕(右)曾因女兒涉社會案件成為話題人物,如今因中配參政議題再被提起。(翻攝畫面)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日前為不分區名單排名第15的李貞秀,是否能遞補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具中國籍配偶身分的立委,舉前國民黨議員史雪燕為例,指她同樣身為中配,也是遞補進入地方議會,認為法理上應該可行。對此,內政部3日函文南投縣議會,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為李貞秀進入國會再添變數。

黃國昌、黃珊珊等民眾黨現任不分區8席立委,若都恪遵「兩年條款」,將於2026年集體辭職,換上後面8位,讓不分區名單排名第15的李貞秀,有機會成為台灣首位「中國籍」立委,然而根據我國《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人員必須放棄其他國家國籍,無論該國中華民國承認與否;另一方面,根據中國《國籍法》,想退出中國國籍,需中國政府核准,因此即便李貞秀想主動放棄中國國籍,在技術和實務上都很難進行,中配參政權再掀討論。

至於黃珊珊提到的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她於2021年8月遞補進入議會,成為台灣民主史上首位具中國新住民身分的民代,2022年12月24日期滿卸任。

內政部3日函文南投縣議會「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解除時間自其就任的2021年8月26日起算,若解職,將追回議員期間使用的相關費用,史雪燕則可依法就此提行政訴願,劉世芳今(5日)受訪說明,按照《國籍法》規定,史雪燕遞補當選,必須在一年內取得放棄他國國籍證明,這段期間內政部去函2次,要求南投縣議會說明史雪燕有無放棄國籍,但都無法取得南投縣議會說明,因此按照《國籍法》20條要求,去文南投縣議會,對於史雪燕議員的資格用解職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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