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當你家?行動電源插公廁「偷充電」已觸法

記者謝昀蓁、邱瑞揚/台中報導

把公園當自己家?台中南屯區的公園男廁被民眾發現,竟然有人公然竊電,塑膠袋裡裝行動電源插在廁所的插頭充電,誇張行徑被拍下PO網,轄區警方前往巡查,雖已無類似狀況,但表示民眾行為這已經觸法,後續會加強公園巡邏。

圖/翻攝自社會事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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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社會事影音

走進公園廁所內捲筒衛生紙下方插座,一個插頭連著3條線,順著充電線往裡頭看,黃色塑膠袋內滿滿的行動電源,目測約有4台,公然在公共廁所竊電,誇張行徑被民眾拍下PO網,記者實際重回現場,公園清潔人員表示,竊電賊很常見。

民眾vs.記者:「充電喔,偶爾啦,但會跟他講,他就會拿走,他們可能是差一點點來借充一下,我看到跟他們講說就是會犯竊電,他們就不會再充了,(有沒有看過人家拿一整包的,那個行動電源來這邊充?)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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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我覺得這種東西應該是在個人家裡的環境再使用,不應該拿來公共場合在這邊充電這樣,比較不妥當。」

被偷電的位置就在台中南屯區市政南二路的惠來公園,民眾擅自私接電線充電,還一次充4個行動電源,儼然把公園當自己家,但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

第六警分局市政所副所長楊永存:「擅自私接電線充電,可能觸犯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台中建設局公園管理單位表示,公園公廁的插座是因維護需求而設置,如果民眾私自充電,若經查獲該不法行為將會報警處理,最高可罰50萬元。

違法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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