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未成年打工同意書範本 僅需一方監護人同意
社會不斷變化,以往對於未成年打工,《勞基法》規範要取得2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不過考量家庭型態多元等因素,勞動部與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後,修正為只需一方同意即可。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專委李怡萱說明,「將來就是只要有未成年的勞工,他取得一方代理人的同意書,那他就可以去提供給雇主,作為打工的同意條件。」
勞動部表示,這個修正讓只能出具一方同意書者打工的權益不受影響,曾經打工的學生們多表示贊同,卻也認為如果可以,還是讓家長都知道打工的事。
學生說:「我覺得單親可以啦,但是如果是雙親家庭就是要告知雙方。」
也有學生認同,「打工我覺得還不錯 ,提早接觸社會讓自己也比較好。雙親我覺得還是要講一講,也不能說只有讓一方知道,畢竟他是你的家人。」
公民團體認為這是一個進步的修正,因為可以保護到單親家庭孩子的隱私權。
孩想陪你長大聯盟總召徐妮妮認為,「在這個事情上我們希望他的審核更嚴謹一點,或許是說我們需要去跟家長做聯繫,或者是說法律監護人出示一些證明資訊之類的,我覺得這都可以做到。」
台少盟秘書長張祐嘉則表示,「很多需要打工的青少年,他們都是特殊家庭經濟的兒少,所以如果要各種的條件其實對他們來講是一個門檻,降低他們使用合法管道去賺取收入 ,所以就會很容易流入非法的產業。」
由於近來不時傳出未成年打工遭到職場霸凌等的問題,公民團體也建議政府修正規範的同時,也要在職場安全教育以及友善職場的發展上多用點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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