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分署又傳霸凌 勞檢5項缺失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霸凌案延燒,新北市勞檢處18日接獲臨時人員檢舉,21日會同勞動部職安署實施勞動檢查,共查出5項缺失,要求限期改善。(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霸凌案延燒,新北市勞檢處18日接獲臨時人員檢舉,21日會同勞動部職安署實施勞動檢查,共查出5項缺失,要求限期改善。(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繼4日發生吳姓公務員遭霸凌輕生的不幸事件,18日又有臨時人員向新北市勞工局檢舉遭職場霸凌。新北市勞檢處21日會同勞動部職安署赴北分署勞動檢查,共查出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等5項缺失,要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限期改善,30天後如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新北勞檢處指出,昨天的勞檢並非調查「個案」,但發現臨時人員18日檢舉曾遭遇職場霸凌案,北分署卻「連查都沒有查」,一併列入缺失。

勞檢處指出,昨天針對事業單位(勞發署北分署)是否依規定建構行為規範、辦理危害預防訓練等措施,另檢視同仁出勤記錄,瞭解適用《勞動基準法》同仁的工時及加班情形,是否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至於北分署長謝宜容是否涉及霸凌、18日檢舉的職場霸凌案,都須由勞動部調查。

針對勞檢結果共查出5項缺失,勞檢處說明,北分署雖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一、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二、未辦理危害預防訓練;三、未有完整的執行紀錄;四、對於受理的部分申訴案件,未依照北分署自訂的程序規定啟動調查,勞檢處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通知限期改善,30天後如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五、關於工時及加班費部分,勞檢處未發現北分署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另臨時人員向勞工局檢舉遭遇職場霸凌,北分署卻「連查都未查」,一併列入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