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扁迷陳昭姿怒了:比起當年追殺阿扁有過之而無不及

北檢不服涉入京華城案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交保,2度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日晚間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再由北院訂時間通知柯文哲等4人開庭,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砲轟,「比起當年追殺陳水扁總統,有過之而無不及」。

台北地檢署不服柯文哲等4人再獲交保裁定,於12月31日傍晚2度提起抗告,檢方在抗告聲明中指出,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人的實際權勢及實質影響力,均為公眾周知之事實,3人若交保在外,恐影響共同被告及本案重要證人之陳述,如蔡曾於偵查中具結證述工作簿「wen」就是柯,但在柯交保後,蔡接受媒體採訪卻否認此事,顯見證人前後陳述不一致,即為適例。北檢強調,為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確保發現真實,依法提出抗告。

對於北檢抗告成功,陳昭姿1日晚間在臉書發文砲轟,這和當年追殺前總統陳水扁有過之而無不及,她並表示,自己這才明白,原來柯文哲是超重量級的政治人物,他的影響力讓太多人害怕。不過,對於陳昭姿在貼文中提到陳水扁,有網友在留言嗆聲,要陳昭姿別拿陳水扁和柯文哲比,「侮辱阿扁總統」,對此陳昭姿也回擊,表示自己在陳水扁的群組裡講類似的話,陳水扁都沒有意見。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