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准柯文哲遞出「辭職聲明」 民眾黨轟法官自行判定辭職生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案,檢方預計12月下旬偵結、起訴,日前更傳出柯文哲向法院聲請解除通信禁令,希望以合法方式正式請辭黨主席。北院今(12/20)天證實,柯文哲要求法院准許他將「辭職聲明」交付秘書長周榆修,經審酌後,昨天認定此事無關檢方偵辦內容,也沒有勾串滅證的可能性,此舉應可發生辭職效力,因此裁准聲請,柯文哲確定要放棄黨主席身分。對此,民眾黨發聲明批評,尚未收到相關文件,結果北院法官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黨內人士更怒吼,「每個法官都以為自己是大法官,可以管到天邊嗎?」

對於北院今天證實,柯文哲要求請辭黨主席,並希望法院准許他將「辭職聲明」交付周榆修。北院表示,經審酌辭職聲明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民眾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北院說,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聲請人聲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

北院表示,換言之,將柯文哲請辭黨主席聲明交付給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對於北院的說明,民眾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文件,後續待收到文件後,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民眾黨批評,在黨內收到相關文件前,法官卻在公告主文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黨內高層受訪時怒吼北院,「每個法官都以為自己是大法官,可以管到天邊嗎?」並認為法院應該只管允許通信與否,為何會管到准不准辭,「這方面民眾黨有自己運作規範,跟法官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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