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勞工被迫到台北支援? 市府勞工局:雇主應與勞工協商
台中新光三越有櫃位勞工反映,被迫至台北支援,對此,市府勞工局指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應符合調動五原則。因台中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勒令停工影響,致工作地點,台中新光三越專櫃勞工,未能出勤工作,雇主應與勞工協商,並優先考量安置勞工至其他適當工作。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指出,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自行請假,亦不得片面實施無薪假,且雇主不得擅自扣薪,並應符合調動五原則規定,調動後的勞動條件不得有不利變更。此案勞工若有職務調動之爭議,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將儘速協助安排調解。另雇主若因調動致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情事,勞工亦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將盡速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以保障勞工權益。(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