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公車急煞害流產 進入司法程序
1名懷有身孕的盧姓婦人7月在北市內湖搭光華巴士247路公車,途中司機緊急煞車,導致盧婦跌倒後流產,北市議員李明賢19日表示,事後北市公運處不但幫業者講話,還拒絕提供監視畫面,北市裁決所也僅採納司機片面說詞,最後僅理賠6000元,他炮轟公運處包庇業者。北市交通局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會主動提供資料供偵辦參考。
盧婦昨在李明賢陪同下出面,痛訴前年10月準備透過試管懷孕,已花費近100萬元,好不容易盼到這個小孩,卻因公車駕駛急煞害她跌倒流產。
李明賢表示,裁決所鑑定報告指盧婦下車時未緊握扶手、公車時速僅20公里,但監視畫面卻顯示達26、27公里,公運處人員稱是盧婦沒握扶手,直到取得監視畫面才改口說「沒緊握」,但根本無法判斷有無緊握。
他說,光華巴士每年被投訴超過500件,公運處還幫業者撐腰,難怪業者有恃無恐,與盧婦協調時態度惡劣,甚至嗆聲「整輛車只有盧婦跌倒」。
李明賢來指出,事發當下公車司機雖立即關心盧婦,但戴著耳機不知道是在聽音樂還是通話,簡直標準危險駕駛。
盧婦丈夫也提出聲明質疑,警方意圖以A4案件僅車體損害結案,家屬發覺後才更正為A2有人傷害車禍案件,有吃案嫌疑,肇事業者拒絕提供完整肇事影片,還強行要求消保官刪影片,明顯心虛、想湮滅證據,中間是否有包庇勾結、徇私袒護違法權勢,請檢調與政風單位應詳查究辦。
光華巴士副理吳治忠說,8月有提供1萬2000元慰問金,對方要求賠償102萬元,金額落差大沒共識。公車遇到前車煞車就要跟著煞,乘客有緊握就不會跌倒,也有其他站立乘客,若僅是輕扶可能會跌倒,後續會對司機行駛中戴耳機影響行車安全記大過處分。
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表示,公運處已要求光華巴士將全案提送公車事故賠償爭議諮詢委員會,現已進入司法程序,會主動提供資料供偵辦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