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籌措捷運財源 擬發行公債
台南市積極減債卻因利率上揚,債務利息不減反增,面對未來台南捷運4條路線陸續開工後,每年分攤金額高達328.7億元,市府有意比照北高發行公債籌措財源,並力拚臨時會完成《台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三讀取得法源。11日專案報告時,部分議員擔心「債留子孫」,要求公債金額不得超過法定舉債上限1/2。
市府財稅局長李建賢指出,台南市2019年公共債務605.69億元,銀行借款利率0.435%,債務利息3.36億元;2023年公共債務雖減至494億元,但因銀行利率調高至1.765%,債務利息反而增加到6.23億元。
市府為減輕債息負擔,有意發行公債取代向銀行借款,李建賢表示,以市府建設需借款100億元,如果向銀行借款一年利息約1.75億元,但若發行利率1.25%的公債,一年利息僅1.25億元,加上發行成本700萬元,合計1.32億元,一年可省下4300萬元。
李建賢還說,目前其他五都已制定公債發行自治條例,《台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與其他五都的自治條例雷同,只是讓市府取得日後可以發行公債的法源依據,一旦銀行利率比公債利率更低時,就不會發行。
「舉債建設也要還得起」,多位議員擔心發行公債將債留子孫,議員蔡育輝更要求公債發行總額度,不得超過市府法定舉債上限的1/2,最後主席楊中成裁定將草案送交法規委員會討論。
針對債留子孫的問題,李建賢強調,台南市未來發行的公債,都會用在捷運、社宅等各項市政建設。鑑於建設金額龐大,部分仍需以舉債支應,但因建設完成後可以帶動地方發展,並創造周邊稅收,從長遠來看,不僅可以替後代子孫種下建設,也可培養穩定財源,不必太過擔心。
交通局估算,台南捷運藍線、藍線延伸線、紅線、深綠線等4線工程總經費約2285億元,中央負擔約1392億元,市府負擔892億元,每年分攤的用地費及非自償工程款328.7億元,將優先利用自有財源支付,如有不足才考慮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