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每天被詐騙4億元,七成在臉書被騙 為何打詐愈打愈多?
文:楊湛華 圖片來源:謝佩穎攝
台灣平均每天被騙4億台幣,七成財損都來自臉書,政府做了什麼?詐騙廣告漫天飛,實名制有解嗎?
調查顯示,臉書已連續兩年名列詐騙接觸率最高的社群媒介,有超過六成的民眾都曾在上面遇過詐騙。「現在比較麻煩的是Meta,」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接受《天下》專訪時,不諱言地點名,有六至七成是透過臉書廣告被騙走,以投資詐騙和假冒名人為大宗。
但當黃彥男要求Meta下架詐騙廣告時,對方卻往往遲至兩、三天後才下架。Meta給數發部的解釋是,因為技術團隊在美國,台灣在白天通報詐騙,美國已經是晚上,人員下班,要明天才能處理。
詐騙「養、套、殺」,Line也受害
現在最常見的網路詐騙形式之一,就是引誘用戶在臉書點擊偽冒名人的詐騙廣告,引導至Line群組,再「養、套、殺」,以投資名目要求匯款。「Line在這條產業鏈之中的受害者,完全沒賺到錢,」Line台灣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林若凡無奈地說。
原因在於,廣告主要在Line上架廣告,全都要經過人工審核,從數發部通報系統上路以來,Line從來沒有任何一則廣告被通報下架。
但Line卻因此多了很多詐騙帳號。Line資安團隊早在2023年3月就發現這條詐騙產業鏈,許多用戶透過Meta、YouTube廣告,加了許多冒用名人的個人帳戶為好友。
為此,Line資安團隊利用程式爬蟲,掃描兩大平台的詐騙廣告,以及其連結的Line帳號,再以人工審核的方式予以停權。截至去年10月,下架了1萬1451個帳號。
廣告實名制元旦上路
去年7月三讀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刊登或推播廣告時,必須在廣告中揭露委託刊播者和出資者,揭露資訊包括自然人身分證登載姓名,或是法人機構名稱及所在地。
法規也有嚴厲罰則。數位平台必須在台設立代表人,遇到詐騙廣告也要24小時內下架,並停權該帳號。若違反,最高可開罰1億元。
目前只有英國、澳洲針對金融投資類型的廣告要求實名制,以及歐盟針對政治廣告也要求揭露出資者,台灣將此延伸至非金融、非政治廣告,是全球首創。
數發部預計元旦開始執法,第一波先列管Google、Line、Meta與TikTok等4個用戶最多的平台。目前Google、Line都已做到廣告實名制,Meta則承諾在1月30日前完成。
黃彥男解釋,實名制的最終目的是「回溯」,假如詐團刊登詐騙廣告,檢警能透過他留下的電子簽章、FIDO認證等循線追人,這對詐騙集團有嚇阻效果。
廣告實名制的兩大落實難題
然而,實名制還未上路,就引來兩大質疑。首先是實名制能否落實。信任服務商Gogolook觀察,以臉書、Instagram為例,去年8月起雖然已有實名制,但這些廣告揭露的出資公司,要不已經解散、不然就是根本找不到,並沒有達到當初遏止詐騙廣告的目的。
第二,是絕大部份的詐騙廣告其實來自海外。根據刑事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股長王濟估計,海外詐騙廣告佔整體至少八成。黃彥男宣示,若1月底後,還有人因為詐騙廣告在臉書上被騙,「我一定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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