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誣指他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判賠220萬 趙少康:賠償金捐出做公益
媒體人周玉蔻於放言傳媒、民視節目和臉書指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趙提告要求周女、民視賠償1000萬元,最高法院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且不得再散布相關內容,全案確定。
趙少康得知判決結果後發聲明指出,周玉蔻因不實言論被判賠償並禁止發表相關言論,這一事件確實為媒體人和公眾人物提供了重要的警示,他也表示周玉蔻及民視賠償後,會將賠償金捐出做公益。
聲明表示,未經證實的指控已成周玉蔻的慣性,靠損害他人名譽,博取聲量,終會導致個人信譽失敗。媒體也要約束主持人,不能放任主持人利用媒體損壞他人名聲,然後兩手一攤說媒體自己都沒有責任。
趙少康指出,他尊重司法判決,相信司法的公正性,但仍然認為220萬的賠償金額判賠太輕。在美國損害名譽是賠償很重的,起碼是百倍以上,在台灣這金額雖然已算是相當高額,但他認為再多都不足以彌補自己受到的傷害。打官司曠日廢時,他雖然勝訴,卻也受到重重的傷害。
他說,周玉蔻靠著點擊率和聲量不惜違背犧牲媒體人的職業道德,藉以博取民進黨政府的青睞,獲取高額資源,當她認為可獲利大於可能賠償的金額時,更會肆無忌憚的使用相同的套路,希望這判決能給她一個警惕,而民進黨政府、國營事業及其外圍到底直接、間接的支持、補助她高到多少錢,也應該說個清楚。
趙少康建議對周玉蔻應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深刻反省,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也希望社會在接收信息時應保持批判性思考,不盲目相信未經證實的言論,唾棄不負責任的媒體。對於已經多次發佈不實言論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賠償的消息來源,更應謹慎查證後再報導。
更多udn報導
法醫高大成分析「大S驟逝」原因:導遊是關鍵
新千歲機場爆騷擾!台妹遭日安檢人員「捏奶頭」
I人多?瑞典女赴日本驚:日人像活在自己世界
大雨給外送員小費遭拒 驚吐:我身價18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