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毒駕 尿檢逾50ng/mL送辦
近來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毒品泛濫,致毒駕事件頻傳,造成重大死傷,法務部14日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毒品列第二級毒品後,為防範一再發生毒駕致人死傷事件,15日訂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尿檢值為50ng/mL,只要尿液驗出每毫升超過50納克的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就構成毒駕犯罪,依法嚴辦。
法務部毒審會前天審議通過依托咪酯列為二級毒品後,將盡速送行政院公告列管,為避免農曆春節期間發生依托咪酯毒駕及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估計行政院最快在明年農曆年前,就會公告依托咪酯為二級毒品。因販賣刑責提高為5年以上徒刑重罪,檢警可據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欲販售依託咪酯的藥頭。
法務部表示,近來屢傳濫用依托咪酯等毒品發生毒駕事件,造成重大死傷,參酌依托咪酯等毒品,已在今年11月5日經衛福部食藥署修正納入「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尿液初步檢驗及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公告範圍,為使毒品檢驗值標準與檢出濃度一致,日前公告修正《刑法》毒駕公共危險罪「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將依托咪酯等毒品列入公告範圍並明定其濃度值。
未來只要民眾施用依托咪酯等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且經檢驗確認檢出濃度達公告數值50ng/mL以上,即成立毒駕犯罪,依法可處3年以下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至10年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可處1至7年有期徒刑。
警方指出,查獲毒駕需駕駛自願採尿送驗,若不同意須向檢方聲請強採書,如果尿液驗出超過標準值,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較容易起訴。以北市為例,警方今年已查獲兩起喪屍煙彈毒駕,但因還未制定標準值,所以要構成公共危險罪較難,定出標準值後就可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