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菸彈」依托咪酯猖獗頻釀禍 升為二級毒品後持有、施用怎麼罰?

法務部次長黃世杰今(14)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證實,稍早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已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含美托咪酯、異丙帕酯),改列為第2級毒品,未來製造、販賣、運輸依托咪酯等刑度都會比3級毒品高,且單純持有與施用也會構成犯罪行為。

依托咪酯(喪屍菸彈)是什麼?有何副作用?

依托咪酯原是管制藥物,屬於短效靜脈麻醉藥,在臨床上經常用於插管時透過抑制中樞神經來讓病人短暫昏睡,現今卻遭濫用,常以摻入電子菸油的方式吸食。

不同於安非他命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吸食依托咪酯使人精神恍惚、語無論次、肌肉不自主強力抽動、昏迷甚至直接昏厥,所以又有「喪屍菸彈」、「睡眠菸彈」、「一口暈」等俗稱;長期吸食可能造成腎上腺功能不全,也會造成大腦神經混亂,甚至死亡風險。

喪屍菸彈濫用情形

過去業者曾聲稱含依托咪酯成分菸彈的是「合法替代大麻」選項,吸引民眾嘗試,市場規模大幅成長,直到今年8月政府才將其列為第3級毒品。

根據高等檢察署發布的「國內毒品情勢分析報告」,2024年1至9月食藥署濫用藥物檢驗通報系統中,非尿液檢體驗出依托咪酯類的件數,相較2023年全年激增58.2倍,顯見依托咪酯濫用情形急遽擴大。

在依托咪酯被列管為第3級毒品後,走私販售與吸食情形依舊猖獗,多起走私販毒案陸續再被警方破獲,日前更發現依托咪酯已滲入軍警系統。

法務部次長黃世杰表示,依托咪酯以類菸品方式透過網路平台販售,已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和衛服部加強網路巡邏與查緝,也請國建署加強查緝電子菸,從源頭壓制。

依托咪酯改列二級毒品 罰則有何不同?

「喪屍菸彈」從第3級毒品改列為第2級後,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未來製造、運輸、販賣依托咪酯的刑度都會較原來高,且單純持有與施用也會構成犯罪行為。

製造、運輸、販賣第3級毒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是第2級毒品,則提升至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3級毒品,須達淨重5公克以上才會判處徒刑;第2級則是只要持有,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若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3級毒品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若是第2級毒品,則只要施用,就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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