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辦理北港路區段徵收需要嘉縣同意?縣府這樣回應了

嘉義市北港路區段徵收案,面積約209公頃,全是嘉義市土地。(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北港路區段徵收案,面積約209公頃,全是嘉義市土地。(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辦理北港路區段徵收案多年遲滯不前,內政部開都委會卻突然要求市府與嘉縣府共同研商開發的需求性,市議員張秀華15日批中央與嘉縣府邊緣化嘉義市;縣府表示,這項特定區計畫屬「縣市聯合都市計畫」,相關通盤檢討和都計變更都必須經過縣市聯席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嘉義縣政府表示,嘉義市北港路規劃區段徵收屬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範圍涵蓋嘉義縣及嘉義市土地,這項特定區計畫屬「縣市聯合都市計畫」,相關通盤檢討和都計變更都必須經過縣市聯席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縣府表示,內政部審議委員建議嘉義市政府應依循都市計畫法規定,相關內容經縣市聯席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後,才能送交中央審議,縣府期待與嘉義市政府共同努力,繁榮地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