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議員助理費補助增 劉世芳頒布內控機制防盜領
立法院今(2024)年三讀通過,調整地方議員助理費用,不過地方議員人頭盜領助理費用的爭議仍頻傳,為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已於公布議會內部控制範本提供各議會使用,未來應由議會代為直接撥付助理補助費予助理、每月製作印領清冊載明助理補助費總額、分配情形及領取金額,並需經議員及助理簽章。
立法院會6月三讀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從24萬元增至32萬元、縣市議員由8萬增至16萬元,終結24年凍漲,將於明(2025)年上路,草案也增訂議會須建立內控機制,希望從制度面減少詐領機會。內政部已於12月6日函頒議會內部控制範本提供各議會使用。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為協助議會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強化議會自律自治,健全議員聘用助理制度,將協助議會自明起建立議員支領助理相關補助費用的內部控制機制,具體包括應由議會代為直接撥付助理補助費予助理、每月製作印領清冊載明助理補助費總額、分配情形及領取金額,並需經議員及助理簽章等,期待各地方議會,積極落實內控制度,從制度面強化廉能政治。
劉世芳說明, 內政部為配合2024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要求議會應就議員支領助理補助費的各項費用及助理聘用關係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程序檢核等規範,因此積極邀集各地方議會研商,並就助理補助費發放實務可能情境進行充分討論後訂定本範本,更具體切合實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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