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路三不管 桃擬自治條例解套
隨著都市發展,許多農田水路已無灌溉功能,卻成三不管地帶,常有崩塌、疏濬不利致淹水等問題,但涉及土地需有償取得等問題,市府無從修繕。桃園市水務局將訂定「桃園市其他排水自治條例」,並和水利署協調盤點移撥相關用地,為困境解套。
議員謝美英說,桃園都會區農田逐漸消失,原有灌溉排水圳路仍存在,並當都市排水之用,但長期以來因管理權責不明,不少農田水路年久失修,崩塌破損,一下雨就積淹水,呼籲水務局跟農田水利署針對圳路維管研擬出辦法,不要互踢皮球。
水務局指出,農田水利設施廢止,依規定要由農田水利署轄下管理處主動提出廢止清單,與市府相關單位協商辦理廢除及移交作業,但實務上常見農田水利署轄下各管理處,在未辦理相關水路交接事宜前,就逕自認定無灌溉需求的水路已非屬其所轄,導致農水路無人管理。
水務局表示,過去曾針對農水路維護管理權責分工,和水利署、2管理處3度開會,坦言針對維護管理權責討論時多涉及土地需有償取得等問題,已與農田水利署協調盤點,將農田水利設施、灌排水路的圖資全面檢視更新,逐步進行設施範圍公告作業,並請移撥相關用地,同時研擬制定「桃園市其他排水自治條例」管理,待達成共識後持續向下推動。
水務局說,在公告之前,會先針對個案討論需求,像桃園區大業路一段到福山街約650公尺水路,早期為灌溉水路,後轉為市區排水使用,已無農業灌溉需求,經協商由桃園管理處定期每年辦理2次清疏,經費由桃園管理處及區公所均攤,如2次定期清疏外仍有需求,則由水務局協助辦理。
水務局也提到,若遇強降雨或颱風等水災,水務局也有成立相關平台,並針對約40處的關鍵水門開關防汛,會持續積極與農水署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