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答覆文 遭指「與台大生文相近」:未引註

圖為總統府副祕書長何志偉(左4)日前率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左起)、姚立明、張文貞、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劉靜怡,拜會民眾黨立院黨團。(示意圖/資料照/劉宗龍攝)
圖為總統府副祕書長何志偉(左4)日前率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左起)、姚立明、張文貞、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劉靜怡,拜會民眾黨立院黨團。(示意圖/資料照/劉宗龍攝)

立法院會今(24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包括法界呼聲極高的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等7位被提名人全遭否決。王碧芳下午受訪表示,尊重立法院決定。同天,民間司改會官網24日更新內容指出:在〈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十五問〉一文中,王碧芳就第11題的答覆文字,與台大法律系同學陳冠穎2月16日的〈我的性別,誰決定!?淺談國內免術換證相關判決與跨國制度比較〉一文相近,但未有引註。

現任大法官僅8人,總統賴清德提名7人,依據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開會門檻10人、違憲判決門檻9人,代表今天至少要通過2名人選,憲法法庭才可運作,但結果全未通過,賴清德也必須重提大法官名單。其中,唯一支持死刑的王碧芳獲同意票51票,不同意62票,表決未過關。

根據「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官網24日更新內容提到:台大法律系陳冠穎同學於12月21日來信表示,王碧芳被提名人就第11題的答覆文字,與其2024年2月16日的〈我的性別,誰決定!?淺談國內免術換證相關判決與跨國制度比較〉一文相近,但未有引註。

官網對照雙方文字,王碧芳的回覆部分,與陳同學的文章內容高度相近:國際上,換證條件可大致分為3類:強醫療模式、弱醫療模式與自我決定模式。其中自我決定模式為諸前2者,更加尊重個人的性別認同,同時更能將多元性別認同去疾病化。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與世衛國際疾病分類(ICD)都已將性別認同除病化,既然不是疾病,當然就不需要醫療介入甚至做出診斷,此乃自我決定模式的立論基礎。

與陳同學文字僅稍不同:自我決定模式更加尊重個人的性別認同,同時更能將多元性別認同去疾病化。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與世衛國際疾病分類(ICD)都已將性別認同除病化。既然不是疾病,當然就不需要醫療介入甚至做出診斷,這正是自我決定模式的立論基礎。

官網對照雙方文字異同處,顯示內容有高度相近的情形。而對此,當事人王碧芳尚未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