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車定義錯亂 我政策雙標

大陸新能源車席捲全球,台灣對大陸車的定義仍相對模糊,陷入「大陸製造」或「大陸品牌」的矛盾中。最尷尬的例子就是2011年被吉利汽車收購的瑞典品牌VOLVO,若按照經濟部的最新定義,已經是「大陸車」,但卻仍能採進口方式在台銷售,無異政策雙標。

「如果比亞迪要求比照辦理,政府要拿什麼禁止比亞迪來台?」車廠主管一語道破,表示政府過去不讓大陸品牌汽車來台,很大原因是在大陸生產,但隨著比亞迪在全球多地設廠,未來若要比照VOLVO瑞典製造的模式,也採第三地進口來台銷售,照理來說就該放行。

事實上,若按2013年在ECFA早收清單談判時將「整車輸出(入)」排除,過往政府對於「大陸車」定義都是「大陸製造」,成為目前禁止在大陸製造汽車輸台依據。不過從2024年經濟部對「大陸車」國產化的新規,對大陸車的定義已悄悄擴大至「大陸品牌」。

根據經濟部新規,「大陸車」包括陸資與國際品牌合資、陸資併購的國際品牌、國際品牌在大陸生產,以及純大陸品牌,等於只要跟「大陸」沾上邊都算。這也讓業界不解,如果按此定義,VOLVO已算大陸車,為何還可繼續在台銷售,難道國產、進口定義不同?

車廠主管直言,經濟部這種定義根本是意識形態掛帥、看到大陸兩個字就開槍,且隨著各國合資、合作共啖電動車大餅的趨勢明確,「大陸車」的概念將更模糊,此時將大陸車定義無限上綱,別說扼殺國產車生機,對進口車更是矛盾。

車廠主管表示,政府不敢說的是,如果按照經濟部對大陸車的定義,「就應該立刻禁止進口VOLVO」,但如果台灣禁止VOLVO在台銷售,必將成為全球笑話,可是「不禁VOLVO,以後要怎麼禁非大陸產的比亞迪?」勢必只能拿一堆理由來搪塞,陷入政策雙標的矛盾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