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貓明年元旦起需辦寵物登記 1年緩衝期後可開罰飼主1.5萬元

農業部16日修正指定辦理寵物晶片登記的公告內容,從原本「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更改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正式將貓咪列入應辦理登記的寵物,並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農業部指出,有鑑於近年來國內家貓數量持續增加,根據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數據顯示,自2021年起貓的新登記數量每年明顯增長,且目前已超過犬的新登記數量。為強化國內貓隻源頭管理,因此決定修正相關公告,將家貓也納入規範之中。

新規雖於明年1月1日即正式上路,但農業部仍給予貓咪飼主1年的緩衝期,直到2026年1月1日起才會開罰,屆時若貓咪飼主仍未進行寵物登記、植入晶片,將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農業部表示,新規施行後,未來若有家貓不慎走丟被民眾拾獲,便可透過寵物登記及掃描晶片找尋飼主並通知其領回,藉此提高找回走失寵物貓的機會。

此外,飼主為家貓辦理寵物登記時不需同時施打狂犬病疫苗,僅需完成家貓的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作業即可。

民眾家中若有尚未完成寵物登記的犬貓,農業部提醒,應盡速至至各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各地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完成寵物登記。已為寵物完成登記的飼主,也可用手機或電腦登入農業部飼主專區網站,查看名下犬貓寵物身分證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