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郵局承辦員比中指 水泥工被判罰1千元罰金刑最低消費

橋頭地院法官對於比中指,涉公然侮辱的曾男,判罰1千元,是罰金刑的「最低消費」。(翻攝官網)
橋頭地院法官對於比中指,涉公然侮辱的曾男,判罰1千元,是罰金刑的「最低消費」。(翻攝官網)

一名曾姓水泥工,去年10月到高雄市楠梓區某郵局辦事,不爽被要求抽號碼牌等候,當眾對林姓承辦人員比中指,林男堅持提告,橋頭地院法官審酌其犯後態度、收入、教育程度等,判罰1千元,折合服勞役1日,法界人士指出,1千元是罰金刑「最低消費」,不能再低了!

判決書指出,2023年10月18日,被告曾男在高雄市楠梓區德祥路翠屏郵局辦理存款業務,因為沒照規定排隊,林姓職員要求他抽號碼牌等候,曾男供稱,因為林男口氣不好,他覺得被當眾數落,沒面子,於是衝著林做出比中指的手勢,表達心中不爽。

林男不甘受辱,堅持向轄區楠梓分局提告,警方傳喚曾男,訊後依涉嫌公然侮辱罪,將全案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曾男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判決。

法院建議雙方調解,但林男堅持提告,且檢警傳喚目擊證人,被告犯罪事證相當明確,加上曾男也坦承比中指,因此法官必須依法追究其刑責;審酌曾男犯後態度、教育程度、收入,以及獨居未婚等情形,判處罰金1千元,如曾男不想支付罰金,可改服勞役1日,全案可上訴。

法界人士指出,依現行法律規定,罰金刑至少要判1千元,曾案的判決是罕見的「最低消費」。

更多鏡週刊報導
【領隊霸凌冠軍隊】階級歧視、羞辱球員 錄音檔揭開南籃球隊領隊極惡霸凌內幕
【領隊霸凌冠軍隊1】冠軍隊長高靖諭退隊撼球壇 親上火線踢爆領隊暗黑嘴臉
【領隊霸凌冠軍隊2】羞辱「他X的回屏東種田」 邵之雋暴力治軍叫球員打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