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頭加薪!工程會:約用人員明年起月薪3萬2500元、超過基本工資1.1倍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為配合政府加薪引擎政策,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今(24)日宣布,明(114)年起,工程會勞務承攬及一般約用人員薪資新台幣2萬7800元調升至3萬2500元,超過行政院要求的高於基本工資1.1倍。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日前開會後就決議,自明年起公部門帶頭加薪,行政院工程會近期將修正發布採購契約範本,明定廠商派駐至機關履行契約之人員、全職從事政府採購案人員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現制為3萬1,449元)。
陳金德今日表示,明年起工程會勞務承攬及一般約用人員薪資新台幣2萬7800元調升至3萬2500元,超過行政院要求的高於基本工資1.1倍。另外,為配合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政府作為加薪引擎」政策,工程會近期將修正發布採購契約範本,除將特定人員薪資提高為基本工資的1.1倍,另將薪資作為評選加分項目,盼透過範本調整帶動企業加薪。
工程會表示,本次修正內容針對廠商派駐至機關履行契約的人員及全職從事政府採購案人員,明定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的1.1倍,以利落實加薪;並調高「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範本(下稱CSR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以鼓勵廠商自願調薪。
工程會並表示,在採購契約範本明定機關招標時填載派駐人員薪資(報酬)及全職人員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之數額,及未填載或填載之數額未高於最低工資1.1倍時以最低工資1.1倍計,派駐人員薪資如按日及按時計酬者,也應高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乘以工作時數之1.1倍,以具體行動要求得標廠商落實加薪。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為鼓勵廠商自願調薪高於最低工資1.1倍,將同步修正CSR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員工薪資超過機關刊登招標公告日之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1.1倍,評選時即可獲得加分而增加得標機會,來鼓勵得標廠商自願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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