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凱四點聲明「反告小27歲前女友」曹雨婷反擊曬勝訴判決書

78歲「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與小27歲的現任台北演藝工會理事長曹雨婷(曹莉),分手以後撕破臉,女方控訴康凱拖欠她55萬房租。兩人10日冤家路窄,前後現身「關懷演藝人員新春聯歡餐會」,康凱帶著聲明書,反控曹雨婷指控不實、涉嫌偽造文書。

78歲「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圖/非凡娛樂)
78歲「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圖/非凡娛樂)

曹雨婷則是不甘示弱,表示「我們官司都贏了!」當場秀出判決書。看到康凱的聲明,也回應道:「康凱所有的自圓其說,法院並沒有採納!還給姊的公道!姊不想和他囉嗦!不要浪費時間在這種不值一提的人身上!」

康凱聲明:

針對曹女士不實指控,本人在此聲明如下,以正視聽:

(1)過去兩工會合併辦公,係屬雙方同意,曹女士亦從未提及房租之事,更從未簽署任何房租合約。租約係應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但她拿出的租約,本人從未見過,更遑論親筆簽名,合約中諸多修改之處,並未雙方用印、漏洞百出,不知本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合約上為何有全國演藝總工會與本人的公私章與簽名?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嫌?

(2)由於過去兩工會合併辦公,曹女士係中華演藝總工會秘書長,故而所有的帳目與公私章皆由她管理,如今中華演藝總工會早已喬遷他處一年多,曹女士亦早已非秘書長,但是到今日皆未交出所有的公私章與帳冊,帳目不清閃躲交接,造成諸多困擾與不便,在此呼籲曹女士盡早交出帳冊等公私章,並針對不明領款做出說明。

(3)曹女士現為演藝工會理事長,拿出自己的房屋,每個月以5萬5千元房租租給演藝工會使用,左手給右手,又每個月自領8萬5千元為固定車馬費,當初合併辦公係屬你情我願,何以事隔一年多要自創合約,向中華演藝總工會追討從來都不存在的房租?

(4)曹女士一直在外散播對傷害本人的不實言論,甚至在新聞媒體上惡意中傷本人,本人將採取法律行動,控告曹女士毀謗。

康凱聲明(圖/康凱提供)
康凱聲明(圖/康凱提供)

曹雨婷秀出判決書:

曹雨婷勝訴判決輸(圖/曹雨婷提供)
曹雨婷勝訴判決輸(圖/曹雨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