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凱分手小27歲舊愛爆糾紛 怒發4聲明反擊不忍了

康凱被前女友曹雨婷指控欠租金,他發出聲明並提出4點反擊,表示將提告誹謗。(圖/趙文彬攝)
康凱被前女友曹雨婷指控欠租金,他發出聲明並提出4點反擊,表示將提告誹謗。(圖/趙文彬攝)

[周刊王CTWANT] 78歲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先前被小27歲前女友、現任台北演藝工會理事長曹雨婷指控欠租金,曹雨婷名下4千萬豪宅租給康凱當辦公室,沒想到康凱拖欠55萬房租,為此曹雨婷事後告上法院,官司判決勝訴,今(10日)康凱發出聲明並提出4點反擊,表示將提告誹謗。

康凱發聲明反擊。(圖/康凱提供)
康凱發聲明反擊。(圖/康凱提供)

針對曹女士不實指控,本人在此聲明如下,以正視聽:

一、過去兩工會合併辦公,係屬雙方同意,曹女士亦從未提及房租之事,更從未簽署任何房租合約。租約係應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但她拿出的租約,本人從未見過,更遑論親筆簽名,合約中諸多修改之處,並未雙方用印、漏洞百出,不知本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合約上為何有全國演藝總工會與本人的公私章與簽名?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嫌?

二、由於過去兩工會合併辦公,曹女士係中華演藝總工會秘書長,故而所有的帳目與公私章皆虫她管理,如今中華演藝總工會早已喬遷他處一年多,曹女士亦早已非秘書長,但是到今日皆未交出所有的公私章與帳冊,帳目不清閃躲交接,造成諸多困擾與不便,在此呼籲曹女士盡早交出帳冊等公私章,並針對不明領款做出說明。

三、曹女士現為演藝工會理事長,拿出自己的房屋,每個月以5萬5千元房租租給演藝工會使用,左手給右手,又每個月自領8萬5千元為固定車馬費,當初合併辦公係屬你情我願,何以事隔一年多要自創合約,向中華演藝總工會追討從來都不存在的房租?

四、曹女士一直在外散播對傷害本人的不實言論,甚至在新聞媒體上惡意中傷本人,本人將採取法律行動,控告曹女士毀謗。

曹雨婷現任台北演藝工會理事長。(圖/本刊資料照)
曹雨婷現任台北演藝工會理事長。(圖/本刊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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