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顥瀚涉詐助理費遭訴

現任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遭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資料照片/記者張上耕攝)
現任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遭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資料照片/記者張上耕攝)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二人,詐領助理補助費案偵查終結,認定市議員張顥瀚、陳姓助理等二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張顥瀚等二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移審基隆地院。

檢察官指出,今年十月二十二日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在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所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基隆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張顥瀚是基隆市議會第十九屆及第二十屆的現任議員,陳姓助理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二人都明知議員的公費助理補助費用是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是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的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陳姓助理等二人,在偵查中都自白犯罪,張顥瀚議員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請基隆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另外,考量被告陳姓助理身為勞工,是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在偵查中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