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盜圖風波狂燒!律師當年見合約嚇傻:第一次看到這麼大器的
生活中心/蔣季容報導
▲慈濟醫院盜用畫作話題延燒。(圖/嘉義大林慈濟醫院提供)
嘉義大林慈濟醫院《佛陀問病圖》盜用油畫家李健儀畫作,話題持續延燒。對此,律師姜讚裕表示,當年他就看過這幅圖的著作權合約,印象很深刻,因為第一次看到這麼大器的著作權合約。
姜讚裕12日在臉書表示,醫院開業未久,他就轉職到那負責協助醫療糾紛處理與法務業務,醫院的合約他應該都看過,包括這幅圖的著作權合約也在檔案中看到,「印象很深的原因是,第一次看到這麼大器的著作權合約啊!合約不都是錙銖必較的嗎?」
姜讚裕指出,大家所談的著作權,分「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而著作財產權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改作編輯權、出租權等都是。按照著作權法第12條第1項的規定,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原則上是以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所以,在這個案子上,既然簽有著作權合約,就應該依合約的約定來決定著作權的歸屬。
姜讚裕提到,畫家也就是著作權人是以400萬元的代價,提供一幅2公尺乘2.3公尺的油畫。但合約中同時約定改作、重製或展示之權,甚至連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都願意轉讓。所以他才會感到印象深刻,「感佩畫家很大器、很發心的呀!」
姜讚裕透露,把原作繪製成巨幅壁畫有沒有違背約定?其實合約的約定應該可以認定。今天這件事情的各方,本來就都是熟識的,只是因為「視角」的不同,所認知到的「真相」也有不同,但是不是可能直接透面對面的溝通來調和?這兩天一直傳出有要循法律途徑來解決的說法,他但願只是一個「說法」。姜讚裕坦言,執業這麼多年,深刻理解到訴訟當中沒有贏家。
姜讚裕認為,在程序中,再細節、再微小的事都會被攤到陽光下,再來做判斷。就不必提訴訟的延宕,一顆心懸在訴訟當中的忐忑,真不是一個慘字了得!縱使有了勝敗,勝了也是慘勝。況且此事距今已逾20年,白雲蒼狗、滄海桑田,相關人等的記憶真還在?還能還原當年的事實真相?與其追求各人的「真相」,倒不如相互善解、包容,拉近彼此的「視角」,或者更能圓融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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