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農業權 藍籲國土法暫緩4至6年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二十七日召開記者會主張,「國土計畫法」暫緩實行四至六年,讓行政部門有充裕時間與各縣市農會、農民充分溝通,並建立完善子法、配套措施和補償辦法,否則貿然上路將會是一場災難。
國土計畫法擬明年四月三十日上路,但相關配套、子法和補償辦法,內政部都未能提出,各縣市政府尤其是農業縣與農會、農民,呼籲「國土計畫法」暫緩實施。國民黨團二十七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來自新竹、台中、南投、雲林、嘉義、高雄等農業大縣黨籍立委,向賴政府大聲疾呼,在相關子法、配套措施、補償辦法尚未制定出來前,「國土計畫法」必須暫緩實行。
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國土計畫法」目的在保障國土資源的永續利用,促進城鄉區域的均衡發展,與人民的財產權益息息相關。然而,該法案的修訂過程中,朝野共同呼籲暫緩實施的聲音從未停止。行政院也表示,原訂於明年四月上路的計畫,因全國仍有六個縣市尚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無法完成全國評估,故仍需更多溝通。
副書記長張嘉郡表示,將農業權入法,增訂「國土計畫法」第三十二之一條文,補償制度參考德國「特別犧牲、特別補償」的法理。該法最主要目的是保障糧食安全,全國各縣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張嘉郡希望能夠比照碳權方式進行年度交易,而非一次買斷,實施延後四至六年。
藍委柯志恩表示,朝野都認為有修法必要,民間團體也非常重視。如果相關執行、配套、子法均未妥善,會對農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來自台中藍委楊瓊瓔表示,民進黨執政後忘了農民、忘了地方、忘了基層,中央政府討論不足、標準不一、子法不完備;來自嘉義縣藍委王育敏表示,嘉義縣是農業大縣,雖然嘉義縣已經交出功能分區圖,但仍接到農民陳情,南投縣藍委游顥表示,在沒有任何配套和子法,又未見內政部跟各縣市政府充分溝通之下,尤其是農業縣部分,貿然上路會是一場災難。
內政部回應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台灣空間規劃的根本大法,是要務實面對及解決現行區域計畫法長年未能處理問題,並非針對農地,能杜絕土地不當炒作,確保資源永續發展,延期上路並非好解方。